| 索 引 号: Y06001/2026-00319 | 发文机关: 江北街道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 成文日期: 2026-01-01 | 废止日期: |
信江新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问答
1. 符合什么条件的儿童,可以申报领取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
具有信江新区户籍、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申报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
2. 符合什么条件的儿童,可以申报领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
具有信江新区户籍,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以上重残是指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重病根据当地大病、地方病等实际情况确定;失联是指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是指期限在6个月以上;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是指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3. 2025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是多少?
信江新区2025年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每人每月1940元、1450元、1450元。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1500元。
4. 怎样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
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或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向儿童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5. 怎样申请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
由孤儿监护人(抚养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具以下材料: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殡仪馆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同时提供孤儿监护人(抚养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孤儿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6. 如何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
孤儿基本生活费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实行属地化管理,按户籍地发放,原则上在当月10前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社会保障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