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Y06000/2025-00024 | 发文机关: 信江新区管委会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 成文日期: 2025-02-21 | 废止日期: |
信江新区临时救助政策问答
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和鹰潭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区农业农村和民政局决定从2025年1月17日至2月28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信江新区政务网特地开设“社会救助政策问答”宣传栏目,进行社会救助政策解读及宣传,诚邀您的关注!
1.出现什么情况,可以去申请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是指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 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由政府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2.临时救助有哪些种类,救助力度有多大?
临时救助按救助形式,可分为资金救助和等价值实物(物资)救助;按救助对象遇困情况,可分为急难型、支出型和特别救助三类。其中,急难型临时救助金额是我区城市低保标准2-4倍,支出型临时救助金额是我区城市低保标准5-12倍,特别救助金额是我区城市低保标准12-48倍。(2024年我区城市低保标准为每月935元)。对于紧急情况,可由街道采取小金额先行救助,救助资金不超过500元。
3.该申请哪一类临时救助,去哪里申请?
遇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到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街道、急难发生地街道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
(一)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交通事故、重大意外伤害以及突发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性陷入困境,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
(二)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导致基本生活暂时性陷入困境,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
(三)在申请其他社会救助或慈善救助的过程中,基本生活存在重大困难,难以为继的。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遇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到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街道或者“赣服通”线上申请支出型临时救助:
(一)因在境内接受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下)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经教育部门救助后仍需负担的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保育教育费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
(二)因在医疗机构治疗疾病、住院照料产生的必需支出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其他社会保障措施后,负担仍然过重,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
(三)因在就业过程中,必须支出的就业成本突然增加,超出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支出型临时救助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家庭人均收入,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当地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遇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到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街道申请特别救助:
(一)特困供养人员、孤儿,重大刚性支出经扣除各种社会保障、其他社会救助、社会帮扶后,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其自付部分超过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
(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大刚性支出经扣除各种社会保障、社会帮扶后 ,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自付部分超过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
(三)低保边缘家庭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对象重大刚性支出经扣除各种社会保障、社会帮扶后,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自付部分超过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的;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重大刚性支出是指用于维持基本生活、因病、因残、因学、必要就业成本等支出的总和。
4.临时救助是不是和低保一样,每个月都能获得救助资金?
临时救助为一次性救助,原则上,申请人同一事由一年内只救助一次,无正当理由,不予重复救助。可申请分阶段临时救助,救助总金额固定,6个月内完成临时救助资金发放。
5.家庭或个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临时救助
(一)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支出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二)拒绝配合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致使无法核实相关情况的;
(三)各类服刑期内人员(经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社区矫正人员除外);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临时救助工作如何开展?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确认以及经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特别救助审核确认等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支出型临时救助、特别救助的申请受理,急难型临时救助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等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临时救助相关工作。
7.申请临时救助在受理阶段是否需要公示?
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的,在受理阶段可不予公示;申请支出型临时救助、特别救助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受理申请的次日起,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务、居务公开栏或者当地网络平台公示申请受理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申请临时救助是否需要组织民主评议?
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的,可不组织民主评议;申请支出型临时救助、特别救助的,受理公示期间,群众提出重大异议且能够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者提出合理理由的,收到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围绕争议的内容组织民主评议。
9.临时救助资金怎样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临时救助资金采用社会化和现金两种方式发放。对急难型临时救助、支出型临时救助、特别救助一般采用社会化发放;对小金额先行救助,可采用现金发放。采用社会化发放的,应当通过代发金融机构,按有关规定直接拨付至救助对象个人账户;采用现金发放的,应当由受领人书面签收,并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签字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