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04
2025年火灾事故认定信息公开(10月27日-11月02日)
填报单位:鹰潭市信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填报时间:2025年11月03日
序号 | 法律文书文号 | 起火事件 | 起火场所 | 起火原因认定 | 火灾事故认定日期 | 执法机关名称 |
1 | 信消火认简字〔2025〕第0020号 | 鹰潭市信江新区信江佳园F6栋3楼阳台发生火灾 | 走廊阳台纸壳 | 起火原因为用火不慎所致 | 2025年10月27 日 | 鹰潭市信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注:1、起火事件写明起火时间、起火场所;起火场所写明场所和部位;2、公开为一般火灾事故和简易火灾事故;3、起火场所为自然人住所的,不予公开详细地址;4、消防救援机构向社会公开执法 定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 | ||||||